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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和宋时安在一起四年,结婚六年。
我们是同一个系的,她是系里的高岭之花。
却看上了我这个书呆子。
我本以为她是带着玩玩的心态想要图个新鲜。
所以一直没有同意。
可她却坚持了四个月,四个月雷打不动的天天给我送早餐,等我下课。
四个月早安晚安从没落下过。
说不动心是不可能的,所以我答应了她的追求。
也是为了回报她之前的付出,在一起之后我对她非常好。
几乎是要什么给什么。
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落。
我们就这样走过了大学四年。
因为家里穷,宋时安的父母并不同意我们在一起。
于是我拼了命的赚钱,一天打六份工.
就连晚上都不敢睡。
宋时安感动得要命,为了我,跟家里闹掰。
陪着我出来闯荡。
这样一个爱我如命的女人,怎么会背叛我呢?
我越想越是觉得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十年了,我那么了解她。
她应当不会这么对我。
再三犹豫下,我决定今天回去跟宋时安好好谈谈。
如果是我误会了,那我就给她好好道歉。
毕竟日子总是要过的。
想到这,我在网上定了玫瑰花。
等到下班时候,开车去接儿子顺带把这个事情解释清楚。
可当我开着车到达幼儿园的时候。
却没看见儿子的影子。
询问老师,老师一脸古怪的看着我,“你说你是星星的爸爸?”
“可是他爸爸妈妈刚刚把他接走。”
我拿着花的手一顿。
照着老师手指的方向,开过去时。
正好看见宋时安和蒋文旭从车上下来,儿子骑在蒋文旭的肩膀上,手里还拿着一个气球。
三人有说有笑,朝着对面的麦当劳走去。
身边不乏有路过的人议论。
“那一家子好养眼啊,爸爸妈妈颜值都好高!
孩子长得好像爸爸。”
“是啊,而且看起来好幸福!”
......
抓着方向盘的手,越来越紧。
多可笑,我的妻子,儿子。
竟然跟我的老板成了一家人。
这一切的一切就像是血淋淋的巴掌打在我的脸上。
像是在提醒我,我所准备的一切都像是一场笑话。
我极力的克制着自己的情绪,拿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
然后将早已凋谢的玫瑰花扔进了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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